区政协各委、组,区直有关部门:
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以来,提案委共收到政协提案34件,经审查立案23件。为加大提案督办力度,确保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办理落实上述提案,根据《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》(城区委办发[2012]14号)的要求,结合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见,经区政协四届三十四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,《关于对内街小巷进行整治的建议》、《新形势下促进我区再生资源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》两个提案列为党政主要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,《北江亲水路路面破损应尽快修复》列为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的重点提案。为确保今年政协重点提案的督办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具体要求:列为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、区政协主席会议的重点提案,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,可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协商相结合等形式,进行跟踪督办,具体时间由区委、区政府办及区政协办另行通知。请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准备好相关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书面材料(包括办理落实提案的基本情况、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及对今后工作的意见、建议等),在提案办理现场协商会上进行通报。
二、参加人员: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,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,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的负责人,各重点提案的提案人,区政协相关委、组的负责人。
三、其他:在跟踪督办重点提案过程中,如有需要区政协组织协调解决的相关事宜,请与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联系(联系电话:3939334)。重点提案跟踪督办结束后,请各提案承办单位在10月底前将督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委、区政府、区政协办公室。
附件:1、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跟踪督办的重点提案
2、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跟踪督办的重点提案
政协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办公室
2015年4月27日
附件1:
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
案 号 |
案 题 |
提案人 |
承办单位 |
督办负责人及参与督办委、组 |
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9号 |
关于对内街小巷进行整治的建议 |
程志和 |
法制委 区城综局 |
区委主要领导、区政协相关领导、区委办相关领导、法制委主任、横荷工作组组长 |
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1号 |
新形势下促进我区再生资源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|
杨 舜 |
区经信局 |
区政府主要领导、区政协相关领导、区府办相关领导、经济委主任、洲心工作组组长 |
附件2:
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的重点提案
案 号 |
案 题 |
提案人 |
承办单位 |
督办负责人及参与督办委、组 |
四届五次会议6号 |
北江亲水路路面破损应尽快修复 |
陈炳富 |
区城综局 |
区政协主席会议成员、经济委主任 、洲心工作组组长 |